香港 RA 清税

在香港学校做过 RA(Research Assistant),回内地之前需要去税务局报税,才能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。因为RA一般都较短,而且工资也不多,所以通常不到需要缴税的数额,但仍然要报税。

首先要拿到学校财务部发的 IR56G 表格,右上方有标明“Leaving Hong Kong Case”,然后就可以去湾仔 Revenue Tower(就在入境处旁边)找税务局。如果有多次RA的经历,最好把每次的税单 IR56B 都带上,或者工资单(Summary of Payment)。

继续阅读“香港 RA 清税”